再次提醒!南海人请积极配合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6日 转发至:
 

 

 

再次提醒!

来(返)南海的宝贝们

请报备!报备!!

 

温馨提醒

南海区温馨提示,当前,我国境内本土疫情仍处于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态势,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外地市民抵达南海后务必主动通过12345热线、佛山通小程序或直接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来(返)佛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途中做好防护,来佛后3天3检,保持24小时核酸阴性。跨市通勤人员保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出行。抵佛后执行“三天三检三不”(核酸三天每天一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谢绝访客)并做好健康监测,倡导普通市民(除重点人群外)定期自觉开展核酸检测。

 

各位市民朋友,如有外地亲友前来南海向您拜访。不管是留宿家中还是租房居住,在亲友抵达后,也请您主动向社区报备或报送,督促亲友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在留宿地做好“三天三检三不”。守护个人健康,尽责群防群治。

 

外市返佛人员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同步重点关注外市相关防控政策。

 

 

注意!

不按规定登记将被处罚



 

根据《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非本市户籍人口应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提供居所的单位或者个人作为居所报送人,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

 

非本市户籍人口需向居所报送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以及居所地址、类型和入住、搬离时间等信息。

 




特别注意



1、居所为不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房屋,居所报送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承租人居住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罚款

 

2、居所报送人未按照规定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未报送人数每人二百元处以罚款

 

3、居所报送人为未提供个人信息的非本市户籍人口提供居所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罚款

 

4、非本市户籍人口向居所报送人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百元罚款

 

5、居所报送人虚假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虚假报送居住信息人数每人一千元处以罚款

 




不报送租户个人信息

这些房东已被罚!



近日,里水派出所民警与某村(社区)网格员(流管员)对某村(社区)责令整改的出租屋进行“回头看”,发现房东存在侥幸心理,在房屋出租后没按规定进行非户籍人口信息报送。

 

 

里水派出所民警与某村(社区)网格员(流管员)对某村(社区)责令整改的出租屋进行“回头看”。

 

 

同时,民警还检查发现该出租屋有两名租客被赋了红码后,租客没自主上报社区接受管控,房东没落实监督责任。

 

对该房东的违规事实核查认定后,社区民警根据《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房东进行了每人200元,共400元的处罚。该房东接受罚款,表示已认识到其存在违规行为,并承诺会按规定做好整改。

 

 

该房东接受罚款,表示已认识到其存在违规行为。

 

 

谁来报送?


1、非本市户籍人口居所为出租房屋的,房屋出租人为居所报送人;存在承包经营、转租或者受委托代管等情形的,承包经营、转租或者受委托代管(含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等实际管理人为居所报送人。

 

2、非本市户籍人口居所为用人单位宿舍的,用人单位为居所报送人;居所为本人或者直系亲属自购房屋的,房屋所有人为居所报送人。未提供个人信息的非本市户籍人口,不得为其提供居所。

 




如何报送?


1、通过申领“粤居码”的方式进行申报。扫码登录“粤治安”小程序进行实名验证,并按照流程进行验证。→操作详情

 

 

2、居所报送人可通过公安机关、服务管理机构提供的息化自助申报平台,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也可以到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地镇、街道或者村(社区)民委员会行政服务窗口办理。

 

 

 

3、居所报送人报送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经受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后,录入居住登记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视为非本市户籍人口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报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

各位市民朋友
如有外地亲友前来南海向您拜访
不管是留宿家中还是租房居住
在亲友抵达后也请您主动向社区报备
督促亲友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并在留宿地做好“三天三检三不”
守护个人健康,尽责群防群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