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规范各类行文书写格式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近年来,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师生普通话和校园用字更加规范,但目前我校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行文书写格式方面仍存在一部分不规范现象。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各部门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根据长教体〔2017〕12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暨推进达标建设的通知》精神,现对学校公文类行文主要格式及要求给予原则上的规定并通知如下,望学校各部门对照以下行文标准,认真检查并规范校园版面和档案资料等用语用字,进一步做好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
附件:
1.《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节选)
2.有关公文、材料用字及格式的规范要求
附件1: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节选)
节选内容是结合学校实际,在执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的基础上,对部分规定进一步明确或作出适当调整,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对内、对外行文。
一、行文用纸及版面
行文用纸一般使用70g/m2 A4复印纸。
二、版面
1.页边距:上3.7cm,下3.5cm,左2.8cm,右2.3cm。页脚2.8cm。
2.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行文格式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
3.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4.文字颜色: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三、印制装订
公文应当左侧装订,不掉页。平订应当:(1)订位为两钉外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7cm处,允许误差±4mm; (2)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
四、行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1.标题。
标题包括发文单位名称、事由、文件。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版心首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 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版面标题中不使用标点符号。
2.主送部门(单位)。
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部门(单位)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3.正文。
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部门(单位)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4.附件说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XXXXXXX”) ,附件顺序号后用小圆点;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5.行文部门(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单一部门(单位)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行文部门(单位)署名,印章端正、 居中、下压行文部门(单位)署名和成文日期,使行文部门(单位)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行文部门(单位)署名按照行文部门(单位)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行文部门(单位)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行文部门(单位)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特殊情况说明: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或签发人签名章、成文日期时,可以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决。
6.附件。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7.页码。
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 mm。单页码居右,双页码居左。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五、公文中的横排表格
A4纸型的表格横排时,页码位置与公文其他页码保持一致,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附件2:
有关公文、材料用字及格式的规范要求
一、文字材料中序号、标点的正确使用
1.“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后面应该用逗号为规范(“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后面用顿号不规范)。
2.“一、”“二、”“三、”等后面应该用顿号为规范(“一,”“二,”“三,”等后面用逗号不规范)。
3.“1.”“2.”“3.”或“A.”“B.”“C.”等后面应该使用齐线墨点(实心小圆点)为规范( “l、”“2、”“3、”和“A、”“B、”“C、”等后面用顿号不规范)。
4.并列的引语、并列的书名号、并列的括号,中间使用顿号符合《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但作为一种技术处理,也可以不点顿号。因为引号、书名号和括号在视觉上有分隔作用,可以避免“满纸黑瓜子(顿号)”。示例:
⑴在这个句子里,“伟大”“光荣”“正确”都是形容词。
⑵中国古典四大名著是《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
⑶总复习题中(5)(6)(7)三道题都是一元二次方程。
5.序号如加括号,如(1)(2)(3)等不再加标点符号。
6. 位置禁则:
⑴逗号、句号、问号、叹号、顿号、分号、冒号、省略号、连接号和间隔号均不要出现在每行之首。
⑵引号、括号和书名号的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⑶省略号不能独据一行。
二、年份中“零”的正确使用
年份如用中文形式表示,如“二○一三年一月”,则中间的“○”不能写成阿拉伯数字的长“0”或英语全角字符“O”,而应该用圆“○”(一般在电脑“插入”栏里“特殊符号”或“几何图形符”中选择,也可直接用搜狗拼音法在输出后选用);年份如用阿拉伯数字形式表示,则中间应该用长“0”表示,如:“2013年10月”。
三、公文文号的正确使用
印发公文时,年份外的符号应该用六角形符号“﹝﹞”(一般在电脑“插入”栏里“特殊符号”中选择),而不应该用小括号“( )”或中括号“[ ]”。
如:***教语〔2013〕5号 (规范)
***教语 (2013)5号 (不规范)
***教语 [2013]5号 (不规范)
四、正确区分连接号和破折号
1.连接号的常用形式为一字线“—”和浪纹“~”,占一个汉字位置。
2.用于表示时间、数字、量值的起止,一字线与浪纹的功能相同,出版物可选择其中一种。科技文章常出现负号“-”,为避免与一字线“—”勾连,一般习惯使用浪纹“~”。
如:2013年2月—6月中的“—”(使用规范)
五、汉语拼音注音字母的正确使用
1.大小写:句子的首字母大写;诗行的首字母大写;专有名词每个词首字母大写;标题、标语可以全部大写。
2.分词连写:词内连写,词间分写。
例:
“公 共 场 所 请 勿 吸 烟”
GONG GONG CHANG SUO QING WU XI YAN
以上未按《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标注,不规范。
以下标注规范:
“公 共 场 所 请 勿 吸 烟”
GONGGONG CHANGSUO QING WU XIYAN
六、其它要求
更多规定请查看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各类语言文字规范标准,链接地址:
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230/list.html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规范各类行文书写格式的通知.docx